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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届广交会品牌展位开始申报

2009-08-21字体:【

107届广交会品牌展位申报工作于日前正式启动。我市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请于821日前将评审材料一式两份报送市外经贸局。

根据国家商务部《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出口展品牌展位数量安排办法》和《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出口展品牌展位数量安排办法实施细则》规定,凡达到《细则》中资格条件的企业均可申请品牌展位。评审结果于第106届广交会闭幕后公布。

广交会出口展品牌展位安排评审标准如下:

1、出口额(35分)。出口品牌展位按不同类别展区分别设立700万、500万、400万和300万美元四个等级的最低出口额标准。品牌展位申请企业出口额达到所申请展区最低出口额的得10分,每超过100万或150万美元的加1分,累计不超过35分。

2、行业自律(5分)。积极参加同行业组织的活动,积极应对国外针对我出口产品发起的两反(反倾销、反补贴)两保(保障措施、特别保障措施)调查,得3分;自觉遵守同行业相关规定,履行行业义务,积极维护行业出口质量安全,在行业内无违规记录,得2分。

3、研发创新和自主知识产权(20分)。1)实用新型或发明专利。每拥有一项实用新型或发明专利得1分,每拥有十项外观专利按一项发明专利计分,累计不超过5分。(2)高新技术产品。高新技术产品应属于所申请展区规定的参展商品目录。每项国家级高新技术产品得5 分,每项省级(副省级)高新技术产品得3分,累计不超过10 分。(3)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每制定或修订一个产品(技术)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得3分,最多不超过10分。以上三项得分可以累计,最多不超过 20分。

4、国际通行认证(20分)。国际通行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或行业认证的有效证书持有者须与出口品牌展位申请企业一致,且覆盖产品应属于所申请展区规定的参展商品目录。通过一项认证得5分,累计不超过20分。

5、境外商标注册(10分)。境外注册商标在一个国家(地区)注册(包

括注册多个)得1分,每增加一个国家(地区)加1分,累计不超过10分。获得欧共体内部市场协调局(OHIM)注册、在欧盟国家内有效的商标,按10分计算。获得马德里协定国际注册的(简称“WIPO”“OMPI”)以协定国数量计分。在比荷卢Benelux)商标联盟注册的,计3分。累计不超过10分。   

我市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请积极申报。申报条件及申报材料请登录广交会官方网站(http://www.cantonfair.org.cn)查询。                 (谷夏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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